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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村(社区)“两委”换届纪律知晓卡

    信息发布者:672385954林晓光
    2017-04-28 16:38:50    来源:潮南在线   转载

    村(社区)“两委”换届

    纪律知晓卡


    根据省、市关于村(社区)“两委”换届选举工作文件精神,为严肃选风选纪,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,现将有关换届工作纪律告知如下:



    “九严禁”

    一是严禁拉帮结派;

    二是严禁拉票贿选;

    三是严禁买官卖官;

    四是严禁跑官要官;

    五是严禁造假骗官;

    六是严禁说情打招呼;

    七是严禁违规用人;

    八是严禁跑风漏气;

    九是严禁干扰换届。



    “十个不准”

    一、不准任何组织和个人以暴力、威胁、欺骗等不正当手段,妨害党员或选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;


    二、不准参选人员直接或指使他人以打电话、发信息、利用关系说情、举办联谊活动等形式进行贿选,在换届选举中搞非组织活动;


    三、不准随意捏造事实,诬告陷害、侮辱诽谤他人或制造传播谣言、小道消息等干扰换届选举工作;


    四、不准利用宗族宗教势力、黑恶势力等破坏或妨碍换届选举工作;


    五、不准参与或指使他人粘贴大字报、拉挂横幅、网络发帖、分发传单、跟踪监视、虚假委托等不正当活动;


    六、不准以打砸票箱、抢夺票箱、伪造选票、撕毁选票、虚报票数、冲击选举会场、伪造选举文件、篡改选举结果等违法手段破坏和妨害换届选举工作;


    七、不准借选举名义煽动组织群众大规模集体越级上访和拉帮结派、抵制投票、操纵和干扰换届选举;


    八、不准打击报复举报换届过程中违纪违法行为的人员,或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处理;


    九、不准借换届之机突击花钱,私分公款,滥发资金补贴或纪念品,或隐瞒、截留、挪用集体资金,低价转卖、承包、出租集体资产资源;


    十、不准换届结束后拒不办理工作交接手续,不移交印章、账本、档案,或毁灭账册、故意隐瞒有关事实真相等行为。



    “六个一律”

    一、对以拉票贿选、暴力威胁、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参选或当选的,一经核查认定的,一律取消参选资格或依法定程序宣布当选无效;


    二、对不按照法律法规规定、不遵循换届选举程序开展的选举,一律宣布选举结果无效;


    三、对国家公职人员参与或干扰村级组织换届选举违纪违法的,一律按照党纪政纪从重处分;


    四、对利用任何不正当手段干扰、妨碍和破坏换届选举工作的,一律严肃查处,涉嫌违法犯罪的,移送司法机关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


    五、对借换届之机突击花钱、私分公款公物、擅自处置集体资产的,一律从严处理,涉嫌违法犯罪的,移送司法机关处理;


    六、对换届工作指导把关不严、组织领导不力、消极应付、处置不当,引发越级上访、集体上访或重大群体性事件,影响恶劣的,一律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。




    汕头市潮南区村(社区)“两委”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
      2017年4月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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